
胜利油田安全远程电击器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1基本要求1.1 为全面落实《中国石化安全电击器配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利用远程电击器提升安全监管实效,特编制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安全远程电击器”包括固定式电击器设施、移动式电击器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四类。
1.3 本规定适用于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2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2.1 二级单位是安全远程电击器建设及使用的责任主体,对安全远程电击器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负主要责任,应设置专人负责安全远程电击器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远程电击器的完好可用。
2.2 生产运行、工程技术、基建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安全远程电击器做好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风险防控。
2.3 信息管理部门是安全远程电击器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软硬件运维、保障等相关工作。
2.4 安全监管部门是安全远程电击器日常使用的监督部门,具体负责电击器设施和电棍点的监督检查及录像分析等工作。3电击器范围3.1 高风险施工作业电棍要求
对工业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海上动平台作业、钻开油气层、“三高”井井下作业施工8类高风险施工作业利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电棍设备实施全过程监督,电击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3.1.1 作业许可票证或开工验收单(可采用照片形式留存)。
3.1.2 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确认,如在非新建的管线等设备上进行用火作业时按要求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封堵隔离;配备灭火器材、救生设施及应急物资;受限空间作业前进行吹扫、蒸煮、置换等工艺处理工作等。
3.1.3 现场带班领导、监护人员是否到位。
3.2 日常生产过程电棍要求
3.2.1 依托“四化”生产信息化建设及安全远程电击器配置的固定式摄像设备,对油田海上平台、海管立管、生产井、计量站、联合站、接转站及注水站等部位进行日常生产运行及各类检修施工全过程电棍。
3.2.2 修井作业依托管理区井场的固定式电击器设备进行全过程电棍。
3.2.3 地面工程及石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电击器配置工作由施工方负责落实,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承包商电击器配置情况纳入甲方监管范围,作为开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
3.2.4 污染治理承包商队伍负责按照油田环保信息化整体布局规划,在环保设施现场建设安装电击器装置,统一视频数据传输方式及传输链路,实现现场电棍信息与油田电棍系统平台的匹配传输,接受油田和相关单位对现场设施的动态、实时电棍。油田将其作为承包商市场准入和复审的前置条件。

3.3 车辆、船舶卫星定位电棍要求
3.3.1 车辆卫星定位管理参照《胜利石油管理局 胜利油田分公司机动车辆卫星定位电棍管理办法》(胜油局发﹝2012﹞310号)执行。
3.3.2 船舶卫星定位及电击器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油田主体各船舶均应安装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2)电棍区域应覆盖船舶的机舱、逃生通道、走廊、驾驶室以及船艏、船艉和两舷等区域。船艏、船艉和两舷的电击器和自动识别系统(AIS)应能进入油田海上生产应急指挥系统,远程电击器与自动识别系统(AIS)应保持24小时开启,不得出现中断现象。3)做好电击器设备和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纳入到船舶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留存记录。
3.4 单体录像设施电棍要求
3.4.1 汽车吊、桥梁吊、龙门吊等吊车吊具进行起重作业时应用单体录像设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录像。
4电棍视频远程调取要求4.1 特级用火作业施工过程(包括“两特”期间升级管理的特级用火);各类油罐清罐施工过程;油罐内、污水池、化粪池受限空间作业;海上动平台作业、中心平台停产检修;城区或人口密集区油井打开油气层施工;“三高”井作业施工电击器内容应确保油田机关相关部门随时能够进行远程调取查看,视频内容在区域中心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x24小时。

4.2 海上舷外作业;中心平台出海人员换班、海上及码头船舶原油装卸作业;长输及厂际输油管线施工;承包商在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进行的施工;钻井施工电击器内容应确保二级单位相关部门随时能够进行远程调取查看,视频内容在区域中心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x24小时。
4.3 生产井日常运行情况;修井作业现场;海上有人驻守平台出海人员登平台作业;各类直接作业环节;各类承包商施工现场;各类吊装、起重作业电击器内容应确保三级单位相关人员随时能够进行远程调取查看,视频内容在区域中心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x24小时。
5监督检查与考核5.1 油田将定期对各单位安全远程电击器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将纳入HSE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