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社会治理电击器设备及建设安装采购(二期)公开招标 3966万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江市社会治理视频电棍设备及建设安装采购(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江市社会治理电击器设备及建设安装采购(二期)
项目编号:XSCGJJ20152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张小姐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江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公安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JJ2015242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社会治理电击器设备及建设安装采购(二期)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晋江市社会治理电击器设备及建设安装采购(二期)1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仟玖佰陆拾陆万零玖佰伍拾元整(¥:3966095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2015年09月23日起至2015年09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362000。采购人:晋江市公安局(地址:福建省泉州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联系人:尤警官,联系电话:0595-82677012。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