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湾半岛小区电棍招标通知
2018年 11 月 XX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货物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电棍系统改造施工工艺要求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我司就以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二、 项目编号:
三、 货物名称、数量:详见第二部分
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 时间:2018年11月XX日
(二) 地点: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XX日XX时XX分
(二) 地点:
六、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送达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时间:2018年XX月XX日XX时XX分
(二) 地点:
八、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政编码:361100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8年XX月XX日

1、技术响应要求
1.1 以上招标要求中所标明货物必须满足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1.2 以上招标要求中所有货物未明确规格尺寸偏离值的正负偏离不得超 过1% 。
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型号、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及功能介绍。
1.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设备的全套配置清单(含数量及型号)和价格及产地。
1.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原装,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6本次招标的设备,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所有项目必须是未经拆封、原厂正规合格、品质优良的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满足招标书的基本要求。
1.7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设备资料如光盘、设备说明书、系统设置与操作步骤等,应包含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
1.8投标人应对其投标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和设备的可维护性、适用性、安全、节能环保、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描述,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有关标准以及国家强制性和行业规定标准要求,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不低于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以上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价要求
1.1 本项目为整体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一览表中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响应或拆分投标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2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别报出货物的单价、小计和投标总报价。
1.3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为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产品(含主要设备、配件、辅材)供应、拆除、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行政规费与税费、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费、管理费、风险费、验收费、培训费、质保期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售后维保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售后服务
(一)投标人须明确货物质量保证期。
(二)投标人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三)投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四)投标人就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在 半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到达现场的维修服务。
(五)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易损易耗件清单,并具有长期提供货物易损耗零配件的能力。
五、专利权*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方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等资料。
六、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
投标人将货物运抵现场、通过验收,直至交付买方使用。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投标人所投网络及视频电棍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厦门市的有关法律规定。
(三)验收及保障要求
1.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供应及时、准确,凡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发生更换、退还等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负责进行验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一) 使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招标采购。
(二) 定义
1.“招标人”系指承办本次招标的XXXXXXXXXXXX。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中标人”系指经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4.“货物”系指本次采购活动采购的产品。
5.“服务”系指合同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及其它义务。
(三) 合格的投标人
1. 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接受邀请,并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十三)。
(五) 付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六) 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邀请书,货物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及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 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当立即以传真等形式予以确认。随后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编制
(一) 注意事项
投标人必须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二)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 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
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 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文件包括:
(1) 投标书(附件一)
(2) 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3) 价格构成表(附件三)*
(4) 货物材料、部件、工具价格明细表(附件四)*
(5)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附件五)
(6)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附件六)
(7) 技术规范偏离表(附件七)
(8) 主要部件生产工艺表(附件八)*
(9) 技术方案(附件九)*
(10) 产品检测试验报告*
(11) 售后服务承诺(附件十)
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 产品鉴定书(复印件)*
(6) 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7) 环境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8)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0)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十二)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十三)
(1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十四)
(13) 制造商资格文件*
(14) 货物销售授权书*
3.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四)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 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标注页码。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应当有目录。
3. 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4. 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6. 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7.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正本每页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8.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9.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 投标文件有效期
1.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1 日内保持有效。
2. 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招标人可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致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六) 投标报价
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 所有单价按照开标一览表和合同格式要求填报(视情对价格构成进行说明)。
3.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4.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5. 投标人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如有备选投标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四、 投标文件递交
(一)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 开标一览表应当单独密封,单独提交。封口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 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有权拒收。
(二)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开标后,招标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4. 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人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时间为准。

五、 开标与评标
(一) 开标
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 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
(二)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
2. 评标原则
(1) 评标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一视同仁;
(3) 综合比较货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最佳方案;
(4) 报价最低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评标方法和标准
3.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3.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货物类项目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服务类项目由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可按以下办法享受优惠政策:(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①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适用本优惠政策。 (2)分数计算办法:对中小企业投标产品或服务一次性给予该产品或服务投标报价总金额6%的价格扣除。(3)证明材料 ①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材料:a.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b.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福建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福建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 c.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序号a材料必须提供,序号b、c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2、监狱企业:(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出具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产品价格清单。序号(1)、(2)满足其中一项的给予监狱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同时还应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的声明函);(2)投标人出具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产品价格清单。序号(1)、(2)满足其中一项的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6%的价格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4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1 | 3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性能和功能要求的响应情况,对“▲”条款的内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满分30分,扣完为止。 |
1-2 | 4 | 综合考虑各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技术方案以及对系统各项功能、性能响应是否完整、系统的各项质量、技术指标、系统构架是否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根据方案整体表述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得4分,良2分,差得1分,未提供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1-3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培训、服务方案等情况,投标人如何有效地组织安排,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系统安装、集成测试、使用培训、最终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以及为本项目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等内容进行评价,优得3分,良2分,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1-4 | 3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使用成本、维护成本情况以及产品备品备件的响应情况等进行评价,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3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2-1 | 3 | 根据投标人的经营场所、配套设施及相关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1分。 |
2-2 | 6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体系完备情况、服务点的完善程度、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维护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维保人员到场处理速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2分。 |
2-3 | 3 | 根据投标人经营年限进行评价,最长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其他的得1分。以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准 |
2-4 | 3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得3分,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5 | 3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适用范围必须包含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的得3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6 | 3 | 投标人的公司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市的得3分,外地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有注册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以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为准。 |
2-7 | 2 | 电棍系列设备厂家的球型电击枪产品获得过IF设计大奖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8 | 2 | 电棍系列设备厂家的系统平台在“大规模城域电棍”应用技术上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9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优则得5分,良得3分,一般1分。 |
④加分项(F4×A4)
a.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6.8 |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4、其他规定
4.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3询问与答疑。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4评标打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并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4.5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有效期少于规定期限的;
(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六、 定标

(一)定标原则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综合比分最高者。
(二)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报批后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可以确定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三)中标通知
1.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七、 授予合同
(一)签订合同
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30日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
(二)授予合同其他约定*
八、 质疑与投诉
(一) 投标人认为招标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二)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四)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XXXXXXXXXX投诉。投诉电话: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
九、 解释权限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名称)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